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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
2017-01-10  

各位领导、各位代表

      根据支会章程赋予的职责,我受支会第一届监事会委托,向大会报告2016年监事会工作,请予审议。

     2016年,在支会各位会长、理事会与会员企业的支持、配合下,监事会本着对会员负责的态度,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,参加支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重点对理事会执行会员大会决议、活动开展、财务收支及秘书处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。我们认为,2016年支会在市经信委、市民政局、市贸促会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,在理事会的带领下,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、有效运行,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,并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      一、监事会自身建设

     2016年1月12日一届三次监事会上审议通过监事会替补曹娴儿人选,提交六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曹娴儿为我会监事会监事,现我会有监事三名,符合章程规定,并完善了监事会工作条例;2016年1月26日六届二次会员大会上审议通过“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”

     二、支会组织建设

     监事会认为,支会能坚持依法依规办会,紧紧围绕支会宗旨开展工作,关心、服务会员的意识不断增强。理事会能按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,定期走访会员企业,开展展览服务、贸促服务、信息服务、技术服务、组织免费培训,得到了会员的好评。监事会认为:支会领导班子团结协作,是肯奉献、有担当的好班子,在人事安排和重大活动开展等方面能按《章程》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,支会的建设和管理是健康的、发展的,未发现违反纪律、法规、章程或损害支会利益的行为。

     三、支会财务收支工作

      2016年监事会对支会财务工作进行了实地监察、审核。认为:支会财务开支能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和财务管理办法,按时编制财务报表,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清楚、管理规范、财务审批手续健全,未发现违规使用问题,各项收入支出合理合法。

      对于六届四次理事会和六届三次会员大会,我们依照支会章程规定进行了全程监督并认为:六届四次理事会和六届三次会员大会的到会人数、报告审议,决策程序合法有效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:王得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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